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2
申联生物医学(上海)有限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股权变更后,公司股东上海红潮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红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红潮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红潮”)持有公司股份21、31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
● 股权变动为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上海红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上海红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于2023年5月24日减持51,300股,截至目前,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股份累计减持20,532,200股,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5.00%。现公告相关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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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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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4日,上海宏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5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8.245、200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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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总数与分项值之和不一致,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上述持股比例按公司总股本41、0644、000股计算。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股权变更前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权变动前,上海宏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弘持有公司41、848、006股无限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股权变动后,上海红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红峰持有公司股份21、31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10.19%降至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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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3)上述股东已编制股权变更报告。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信息(www.sse.com.cn)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更报告。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仍处于减持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学(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申联生物医学(上海)有限公司
简单的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申联生物医学(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申联生物
股票代码:6880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宏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航路2号13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丰鸿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宏海公路4588号楼235-12室(上海市三星经济社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名日期:2023年5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15号股权变更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股权变更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得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发生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根据《准则15号》,本报告全面披露了申联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的股份变更。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以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申联生物医学(上海)有限公司的股份。
4、股权变更是根据本报告中规定的信息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本报告中未列出的信息,并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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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的比例数据以公司当期总股本为基础;本报告的所有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如果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的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
第二节 介绍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一)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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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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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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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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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没有达到或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烽弘和上海鸿潮是同一控制人黎虹控股的公司,上海烽弘和上海鸿潮是同一控制人。
第三节 股权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1.权益变更的目的
股权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发展的资本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计划增持申联生物股份。
2、减持计划
2023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海宏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宏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309、5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海宏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弘持有申联生物股21、31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股权变更后,上海红潮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有关权益变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模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股权变动前,上海宏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弘持有公司41、848、006股无限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9%;股权变动后,上海红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风宏持有公司股份21、315、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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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24日,上海宏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丰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53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8.245、200股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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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限制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四、股权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股权变更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3年5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丰宏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5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023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向上市公司发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书》。
除上述权益变更信息和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更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交易申联生物股份,也不以其他方式持有申联生物股份。
第六节 其它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所包含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权益变更的相关信息,无其他必须披露的信息,以避免误解报告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但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
二、备份文件的备份地点
申联生物医学(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宏超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宏宏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宏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黎虹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丰鸿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人:黎虹
声明日期:2023年5月24日
附表:股权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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