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市开普检测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1月3日公布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67),在其中,公司副总经理张勇老先生方案自通告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304,789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38%);公司副总经理贺春老先生方案自通告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25%)。
前不久,公司收到张勇老先生、贺春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张勇老先生、贺春老先生于2022年11月3日公布的减持计划已期满。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其高管增持结论状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1、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截止到2023年5月24日深圳交易所收盘,自然人股东张勇老先生、贺春老师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段内并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其持有公司股权总数未产生变化。
2、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1:张勇老先生、贺春老先生所持有的比较有限售标准股权为管理层锁住股。贺春老先生比较有限售标准股权总数变化系每一年今年初按照其上一年底持股数重算管理层锁住股而致。
注2: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而致。
二、其他一些表明
1、此次高管增持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此次高管增持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展开了预披露,此次高管增持进度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意愿、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已公布的方案减持股份总数,没有违反规定情况,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上述情况股份减持方案已期满。
3、此次高管增持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的商品流通限制以及股权锁定承诺如下所示: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张勇老先生、贺春老先生均严格执行了以上服务承诺,没有出现违背约定的情况。
4、张勇老先生、贺春老先生均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造成影响。
三、备查簿文档
1、张勇老先生、贺春老先生签订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许昌市开普检测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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