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3年4月24日,沈阳市金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上市企业)接到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华电)《告知函》,中国华电筹备拟由华电国际辽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旧名称:华电国际金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电国际辽宁省)购买公司所持有的辽宁省华电国际铁岭市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铁岭市企业)100%股份及阜新天津煤矸石砖热电有限公司(下称阜新热电公司)51%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上市企业不会再拥有铁岭市公司和阜新热电公司股份。
依据基本研究与计算,本次交易预估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对本次交易是否属于资产重组最后的评定,以审计公司及资产评估机构对铁岭市公司与阜新热电公司开展财务审计、鉴定的结论及其签署的宣布买卖文档为标准。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华电国际辽宁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掌控的公司,且持有公司 17.58%股份,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组成关联方交易。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发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交易所网址(ww.sse.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
二、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拟聘用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顾问、审计公司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服务已经大力开展本次交易涉及到相关工作,本次交易的财务审计、评定等相关工作已经有序开展中。企业将依据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决策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防范
本次交易处在筹备环节,财务审计、评价工作未完成,交易方案还需进一步论述和协商,有待执行外部环境有关管理决策、审批流程,本次交易能不能顺利进行尚有待观察。企业将依据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市金山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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