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老总秦龙老先生,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经理林文龙老先生,执行董事、副总秦靖博老先生,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金胜勇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青岛市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4)。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老总秦龙老先生,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经理林文龙老先生,执行董事,副总秦靖博老先生,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金胜勇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坚定信念以及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与未来前景的完全肯定,为推动公司持续、平稳、持续发展,维护保养企业股东利益,提升市场信心,方案自2023年2月22日初次加持的时候起3个月以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再次加持公司股权,拟增持股份的总数区段总计为400亿港元-700亿港元(含2023年2月22日初次加持市场份额),此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定位,以上加持行为主体将利用企业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融合企业股票价格调整情况和资产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在增持计划时间段内执行加持。
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加持主体加持公司股权计划实施届满并已执行结束,以上加持行为主体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加持公司股权4,154,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
前不久,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老总秦龙老先生,5%之上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经理林文龙老先生,执行董事、副总秦靖博老先生,执行董事、董事长助理金胜勇老先生开具的《关于增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知以上加持行为主体已经完成此次增持计划。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1、加持主体名称、此次加持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占有率状况:
注:以上中所显示有关行为主体持股数及占比均是立即持股数及占比。
2、加持行为主体在此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无已公布的增持计划。
3、加持行为主体在此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无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状况。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效果:根据对公司战略规划的坚定信念以及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与未来前景的完全肯定,为推动公司持续、平稳、持续发展,维护保养企业股东利益,提升市场信心,拟执行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总数:
3、增持股份的价钱:此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定位,有关加持行为主体将利用对企业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融合企业股票价格调整情况和资产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在增持计划时间段内执行加持。
4、增持计划的实行时限:方案自2023年2月22日初次加持的时候起3个月加持结束(法律法规、法规和深圳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可以加持期间以外),若增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股票存有股票停牌情况的,加持时限给予延期并立即公示。
5、增持股份的形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增持股份的资金分配:加持行为主体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
7、此次加持非根据加持主体特殊真实身份,加持行为主体如缺失有关真实身份,将继续执行此次增持计划。
8、锁定安排:此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遵循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有关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9、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在此次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法定时限内不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三、增持计划执行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以上行为主体已经完成此次增持计划,有关加持行为主体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加持公司股权的实行情况如下:
注:1、以上中所显示有关行为主体持股数及占比均是立即持股数及占比。
2、总计占有率和各分项目占比和的末尾数之差别,系四舍五入而致。
四、别的表明
1、此次增持计划合乎《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
2、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也不会影响企业上市影响力,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五、侓师重点审查建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做此次加持出示重点审查建议,觉得:加持人具有执行此次加持的法律主体;此次加持合乎《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此次加持合乎《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可免于以全面要约收购方法增持股份的情况;公司已经依据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就此次加持依法履行目前所需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簿文档
1、加持行为主体开具的《关于增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市森麒麟轮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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