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山东省新能泰山生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向所持有的分公司南京市宁华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100%股份及南京市宁华物产丰富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与南京市京能南方地区实业公司开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京市京能”)等公司股东所持有的上海市京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或者部分股份开展债权转股权,差值一部分由一方位另一方支付现金方法补充(下称“本次交易”)。此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市京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成为企业国有独资或子公司。本次交易组成关联方交易,预计组成资产重组。公司已经分别在2021年6月25日、7月9日、7月23日、8月6日、8月20日、9月3日、9月17日、10月9日、10月22日、11月5日、11月19日、12月3日、12月17日、12月28日,2022年1月28日、2月26日、3月26日、4月26日、5月26日、6月25日、7月25日、8月25日、9月24日、10月24日、11月24日、12月24日,2023年1月20日、2月20日、3月22日、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1-03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37)、《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3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4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4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4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5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5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55)、《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57)、《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6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6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65)、《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1-06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0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03)、《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0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1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2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3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3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38)、《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9)、《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14)。
二、本次交易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和有关多方已经加速推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因为房地产业政策变化,公司现阶段与关联方将对交易方案开展重新审视和商谈,且根据本次交易推动的工作进展,买卖有关审计和资产报告评估等相关工作需调节基准日后重新出具报告。买卖利益相关方并未签订协议,并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的管理决策审批流程。
三、风险防范
1、本次交易仍然处于筹备环节,相关事宜尚有待观察,企业将依据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企业报请广大投资者关心企业公布披露信息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省新能泰山生产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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