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并没有提升、变动、否定提议的现象。
2. 此次股东会并没有涉及到变动上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会议召开状况
1、会议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5月26日在下午14:00。
(2)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26日。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 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2、现场会议举办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新培路51号聚焦点理想园A座三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法:当场网络投票与网络投票紧密结合
4、会议召集人:股东会
5、现场会议节目主持人:老总仲汉根先生
6、会议报告状况:董事会已经在2023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9),公示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事宜及投票选举的方法和措施等。
7、会议召开的合理合法、合规:此次年度股东大会大会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公司股东参加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上投票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人,意味着股权447,995,979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9.7160%。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股东3人,意味着股权433,511,493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28.7553%。根据网上投票股东8人,意味着股权14,484,48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9608%。
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9人,意味着股权14,484,58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9608%。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人,意味着股权1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00%。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人,意味着股权14,484,486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9608%。
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此次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个人工作总结。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以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审议了如下所示提案:
提案1:2022本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总决议状况:允许447,555,17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16%;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98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4,043,78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6.9568%;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3.042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2:2022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总决议状况:允许447,555,17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16%;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98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4,043,78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6.9568%;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3.042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3:2022年度财务决算汇报
总决议状况:允许447,555,15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16%;抵制440,72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98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4,043,76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6.9566%;抵制440,72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3.0427%;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4:2022年报以及引言
总决议状况:允许447,555,15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16%;抵制440,72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98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意14,043,76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6.9566%;抵制440,72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3.0427%;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5: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46,278,27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6166%;抵制1,717,6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383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2,766,88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1412%;抵制1,717,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581%;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6:有关聘任2023年度审计公司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47,555,17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9016%;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98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4,043,78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6.9568%;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3.042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7:有关为分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46,278,27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6166%;抵制1,717,6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383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2,766,88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1412%;抵制1,717,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581%;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8: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到关联方交易,关系公司股东仲汉根对该提案回避表决。
总决议状况:允许14,131,786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6.9751%;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3.024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7%。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4,043,78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96.9568%;抵制440,7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3.042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提案9:有关2023年度向金融企业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446,278,27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6166%;抵制1,717,6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3834%;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允许12,766,886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1412%;抵制1,717,6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581%;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07%。
此项提案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1、法律事务所名字:江苏省涤非法律事务所
2、印证侓师:孙俐、潘春香
3、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及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江苏省涤非法律事务所有关此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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