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6日(周五)14:2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8层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非表决事项
18.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19.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20.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上述须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等公告。
上述第8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须逐项表决,股东大会进行逐项表决时,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应分别对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第10、11、12、1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6项议案涉及选举独立董事,尚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第6、8、14、16项议案涉及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12日(周一)9: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9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五)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许杨
联系电话:0755-83516072
传真:0755-83516244
电子邮箱:cczqir@cgws.com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9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39;股票简称:长城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3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在“委托人签名/盖章”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巍先生召集,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建辉先生自2016年10月3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2年10月30日连任时间已达六年,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周凤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并由公司按照《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要求为其办理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备案手续。周凤翱先生任职独立董事后,承续李建辉先生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职务。周凤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凤翱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凤翱先生已书面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2。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
周凤翱先生简历
周凤翱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华北电力大学教授,中共党员。1995年4月至2005年12月,历任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讲师、副教授;2005年12月至今,任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授;2015年7月至今,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凤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