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8号新金桥大厦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杜少雄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长王颖女士因新冠病毒感染不出席;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刘淼女士因出差不出席;董事刘广安先生、独立董事张军教授、雷良海教授均因本职工作安排不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全体在任监事出席。
3、董事会秘书严少云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沈彤女士、副总经理施良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告及经营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2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监事的提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胡晴、王焕铠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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