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23楼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大会由董事长翟凌云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聘请了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李远扬律师、黎达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生德伟先生、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高凤勇先生、苏冰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林京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大会;
3、董事会秘书杨宇鑫先生出席了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提交至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审议均获得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第5、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其中第6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银丰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远扬律师、黎达侨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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