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可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可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1%,回购进度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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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回购”)。公司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万元(含),不超过2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64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详见公司2024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14)。
自2024年6月6日起,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以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8.64元/股(含)调整为8.52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为11、737、089股至23、474、178股。详见2024年6月6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股权分配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号:2024-06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对股份逐一回购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股份回购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1619.60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较上次披露增加0.11%,交易最高价为6.74元/股,最低价为5.37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9.978.3287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同时根据股份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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