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1 简称证券: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青岛威奥轨道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减持计划实施前,乌兰察布太证盛宏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乌兰察布太证”)持有青岛威奥轨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1.431、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2024年7月11日,乌兰察布太证向公司发出《关于拟减持威奥股份的通知书》。乌兰察布太证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10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总股份不超过1、431、121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31、121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31、121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之前是否承诺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 √是 □否
1、乌兰察布太证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自威奥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威奥股份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威奥股份,也不得回购。
2、乌兰察布太证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承诺如下: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包括延长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企业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在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和本次上市后因发行人发行股份和资本公积转增而获得的股份数量(不包括本企业在本次上市后从公开市场新购买的股份)的100%。
(2)减持价格: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价格(因发行现金红利、股份、股本、新股除权、利息、相应调整,下同)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3)减持方式: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发行人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发行人应当及时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拟减持与之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条件和相关条件的具体情况
乌兰察布太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减持计划不会影响公司治理和可持续经营。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它风险提示
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乌兰察布太证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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