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号:临2024-028
青岛港国际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资产重组计划的停牌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牌复牌:适用:
由于资产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公司相关证券的停牌和复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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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牌原因及工作安排
青岛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计划的议案》和《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筹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计划〉及其总结的议案等议案,详见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及相关交易计划》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6重大资产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6个月内未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上市公司应披露6个月内未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应说明原因,并明确是否继续推进或终止。继续推进的,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公司计划继续推进重组,由于重组未在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重组相关议案,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定价基准日,重新确定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价格。
经各方协商,公司拟调整重组方案,拟发行并支付现金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日照港油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50.0%股权、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管道”)51.00%股权;同时,公司计划通过询价发行股份筹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本次重组计划的调整涉及减少目标资产的范围,即不再收购日照港集团持有的日照港融港口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烟台港集团持有的烟台港股份有限公司67.56%股权、烟台港集团莱州港股份有限公司60.00%股权、烟台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4.91%股权、烟台港运营保障有限公司100%股权。即收购烟台港集团持有的港源管道51.00%股权。本次拟减少的交易标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额的20%以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一十五条及有关规定,预计将构成重组计划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的规定,由于重组计划涉及重大调整,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A股(证券简称青岛港)将于2024年7月10日(周三)开盘,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基础(www.sse.com.cn)以公司指定媒体的披露为准。
二、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相关方需要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才能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相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股票恢复交易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合理投资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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