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董事职责。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如下:
第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现行章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是独立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计算,任期为三年。
二、选举方式
董事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股具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或单独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推荐(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拟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
(二)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到第五届董事会。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拟选独立董事的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日:00前书面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候选人召开会议,确定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检查是否符合资格,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资格,并确保当选后认真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应当依法作出有关声明。
5、公司发布新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简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6、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资格
根据《公司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具有适合董事的工作经验和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具有下列规定的事实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五年以上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刑罚;
3、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总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三年以上;
4、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非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并承担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以上;
5、个人所承担的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资格
除具备上述董事资格外,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
2、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3、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具备上市公司经营的基本知识;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及其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的;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工作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审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和主要负责人;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或控股股东单位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工作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有前六种情况之一的人员;
(8)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他不独立的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以下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董事候选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简历、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
4、董事候选人的承诺和声明(原件);
5、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如果推荐人是公司的股东,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股东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仅限于个人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17日:公司指定的联系人处方在00前送达或邮寄相关文件(以邮戳时间为准)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号码:0573-87217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
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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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48105 债券简称:22皮城01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应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事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选举程序、监事候选人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现行章程,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1/3,即股东代表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股具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集中或单独使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监事候选人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名推荐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拟选股东代表监事的人数。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7日:00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检查是否符合资格,并及时向公司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监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格,并确保当选后认真履行职责。
4、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资格
根据《公司法》、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为自然人,具有适合监事的工作经验和经验,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具有下列规定的事实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五年以上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刑罚;
3、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总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三年以上;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责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以上;
5、个人所承担的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禁止进入证券市场,期限未满的;
7、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以下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监事候选人推荐的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如果推荐人是公司的股东,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人股东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仅限于个人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5月30日17日:公司指定的联系人处方在00前送达或邮寄相关文件(以邮戳时间为准)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雯婷 联系部: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号码:0573-87217999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
邮政编码:314400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海宁中国皮革城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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