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7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和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最近收到了董事苏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苏杰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苏杰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苏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标准化经营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衷心感谢他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的贡献!
二、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任董事8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标准化运作,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充吴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985年8月出生的吴明,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学家。2007年6月,曾任福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主办、金融投资本运营管理部规划综合岗位、办公室中级秘书、高级秘书、秘书高级主管,2017年8月至2021年5月担任福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党委秘书,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担任福建工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担任福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和补选监事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监事会主席的辞职
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刘尚英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尚英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刘尚英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择新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尚英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和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刘尚英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和监事会衷心感谢她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二、监事补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游莉,女,197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2年7月,曾任福建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福建宏顺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福建创新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1年1月担任福建创新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2021年1月18日至2023年5月22日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3日,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通讯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尚英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3名表决监事和3名实际表决监事。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会议同意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增加游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候选人。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号:2023-019)。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1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12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州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12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不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以上议案已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具体内容、《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议案2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法定股东单位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送达日期不迟于2023年6月9日18日):00),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必须在来信或传真上注明,并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在文件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出席会议时应提供原登记文件供核对。
2、注册时间:2023年6月9日8日:00-12:00、15:00-18:00。
3、注册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自理住宿和交通费用。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闽能源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23层,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华城国际(北楼)
联 系 人:陈海荣,张只
联系电话:059187868796
传 真:0591一87865515
邮 箱:zmzqb@zmny600163.com
特此公告。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闽能源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5月23日,中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通讯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8名董事、8名董事、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形式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会议同意补充吴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董事辞职、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号:2023-017)。
投票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定于14日:30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福州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21)。
投票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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