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5证券简称:科华数据公示序号:2023-035
我们公司以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华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22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等状况
1、企业2022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早已获2023年5月22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实际分配原则为:以2022年12月31日企业的总市值461,567,391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价税合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3,078,369.55元,不转赠不派股。如在分配原则实施后企业总市值发生变化,按照变化后总股本为基准执行并维持以上比例不会改变。
2、自此次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此次除权除息前企业总市值为461,567,391股,除权除息后企业总市值不会改变。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执行间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长不得超过2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461,567,391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5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1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5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30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30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31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30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后果由企业自己承担。
六、资询方法
咨询管理公司:企业董事会办公室
企业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林韬、赖紫婷
热线电话:0592-5163990,发传真:0592-5162166
七、备查簿文档
1、科华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第九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2、科华数据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5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