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舒娅疆
5月24日夜间,四川省新能源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川能动力”)公布公示,对犯罪分子仿冒公司名义从业行骗活动事儿开展宣布避谣,并友情提醒保持警惕。
据了解,川能动力收到投资人体现,有诈骗分子仿冒公司名义,仿冒企业官网,使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虚假广告,以参与“新能源投资比赛”的方式进行行骗主题活动。对于此事,川能动力在公告中指出:“企业并没有进行其他项目投资比赛主题活动,未发布一切金融理财APP,未委派一切个人和企业进行以上活动和业务流程。”企业强烈抗议一切仿冒川能动力为名诈骗广大群众违法违规行为,并且已经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川能动力主营业务风速及太阳能发电、锂电池、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技术业务,近些年毕竟在锂矿资源、锂盐领域内的扩展而受到市场关注。2022年全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分别达到7.1亿元和2.76亿人民币,比上年同期提高104.12%和20.41%。
我国本地企业软权利研究所研究者周锡冰对《证券日报》记者说,上市企业对于该被冒用的欺诈行为开展避谣非常重要。“若不及时开展回应、做出提醒,可能会因这种欺诈行为及谣传造成外部针对上市公司误会。一方面,这会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主要表现,另一方面,还会对企业的信誉带来不利危害,可能也会存有隐性的法律纠纷。”
他还表示,公司一旦发现被犯罪分子仿冒,首先要报案。与此同时,企业的法务人员也应当立即采取行动,企业也要与交易中心等监管部门进行交流,并立即根据公布平台避谣,另外还应协同推进有关提起诉讼和消费者维权工作中。
上海市明伦法律事务所王智斌侓师向《证券日报》记者说,上市企业立即回应,能有效提示有关投资人防范风险,可是以上事宜所涉及到的行骗目标未必就是公司的股东,仅发布消息不能提示全部隐性的受害人,上市企业做为被假冒的一方还需及时报警,由公安部门立即干预侦察并采取相应的操控对策。
他并且提示:“不管是投资人或是顾客,作出一项买卖交易时,要审查对方经营资质,利用正规平台开展网上交易,最大限度防止被诈骗的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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