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3年11月19日举行的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2013年11月26日,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勐企业”)及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为解决天勐企业的经济压力,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扩展,促使其更好地发展,在天勐企业按时偿还企业早期委贷、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公司按股份比例以相同条件下向天勐企业提供贷款rmb153万余元前提下,企业向天勐企业提供委贷rmb147万余元。委贷期限自2013年11月26日起,至2015年11月24日止;借款不计入贷款利息;服务费由天勐企业担负。委贷资产主要运用于填补天勐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周转资金。《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13-054)、《关于向参股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示序号2013-055)详细2013年1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项委贷已逾期,2015年11月26日,企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布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所提供的委托贷款逾期的公告》(公示序号:2015-058)。
受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天勐企业在缅甸投入的产盐生产装置依然处于停工情况,资金周转不开,企业预计短期内无法取回该委贷,2015年11月此项授权委托银行贷款到期后企业把它转到其他应付款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追索,与此同时自2015年起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账龄分析自2013年11月授权委托贷款放款之日起算,截止到2018年9月以上委贷账款已经全部记提了坏账损失。
企业深入开展以上授权委托贷款催收工作中,天勐企业确定以上授权委托贷款债权事宜确实,但是由于天勐企业在缅甸投入的产盐生产装置因竞争激烈等因素长时间处于停工情况,资产情况逐步极端,目前为止天勐企业仍没有偿还能力此项委贷及其它公司股东按股份比例以相同条件下向所提供的贷款。由于天勐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生活的运营窘境,企业积极主动和天勐企业公司股东等利益相关方就天勐公司开展可转债、资产重整、公司股权转让或结算等计划方案进行沟通交流,均无法达成一致。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公司将继续采用一切对策积极主动追索。相关该事项进度,企业将按照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项目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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