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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2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1日和2022年7月29日,湖北省和远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各自公布了《关于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13)、《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19)、《关于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暨公司与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32)和《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4),企业在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建宜昌市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一起项目投资建立了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和远新原材料”),做为宜昌市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的实施行为主体。
一、项目进展情况
前不久,和远新原材料获得了宜昌市市应急管理局下达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危化新项目备字[2023]6号)(下称“办理备案通知单”),要求及远新原材料“积极主动采用相应措施,保证试产安全性,试产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4年5月24日”。项目备案通知单的获得意味着宜昌市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80000吨/年光伏发电级三氯氢硅装置及有关服务设施)已经具备试产标准,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主动采用相应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机构试产。
二、风险防范
依据《备案告知书》,和远新原材料应根据宜昌市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试产状况,在完成试产资金投入宣布生产时,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行政规章规定,授权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工程项目以及安全设备试产问题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特别提示:宜昌市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从试产到全方位投产从而产生预想的经济收益有待一定的时间。与此同时,在初期生产制造环节,新项目生产装置、出产量和产品品质的稳定尚未可知和不断提高,也有将面临市场的需求环境破坏等多种因素,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簿文档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危化新项目备字[2023]6号)
特此公告。
湖北省和远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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