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回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文件。
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448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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