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示基本资料
2、与盈利付款有关的更多信息
注:(1)依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当日认购的基金认购应当在下一个买卖日起具有基金分派利益;当日赎出的基金认购由下一个买卖日起不具有基金分派利益”。
(2)本基金按日测算并按照月付款盈利,盈利付款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率定为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照1元颜值全自动变为基金认购。若该日属于非工作中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中日。如遇,将再行公示。
3、别的必须提醒的事宜
投资人可登陆本基金托管人网址www.cjzcgl.com或致电客服电话4001-166-866资询相关的事宜。
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按照尽职尽责、诚实信用原则、慎重勤恳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基金托管人提示投资者私募投资的“买者自负”标准,在做出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转变导致的市场风险,由投资者自己压力。投资人理应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股票基金产品信息概述等披露文档,独立分辨基金投资使用价值,独立进行决策,自己承担经营风险。
本基金要以投资人买卖清算资金为管理职能的货币型基金,基金认购并不等于投资人买卖清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对投资人股票交易、提款等产生习惯改变。烦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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