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委员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731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新相微”,扩位简称“新相微”,股票代码为“688593”。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网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与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相结合。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1.18元/股,综合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9000股,190.5883万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0.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无旧股转让。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5000股,952.9412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838.17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在规定时间内汇至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838.176万股,约占发行数量的20.00%。由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数量相同,没有线下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发行量为582.020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初始发行量的80.00%;网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470.4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初始发行量的20.00%。
根据《上海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查询公告》)、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约为2.874.55倍,《上海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超过100倍,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发行,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352、500股)。
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5,146.770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后公开发行量的70.00%,其中线下最终发行量为4,631.721万股,线下最终发行量为515.0486万股;网上最终发行量为2,205.7000万股,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约占发行数量的30.0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5218272%。
2023年5月25日,本次发行的网上和线下认购支付工作已经发布(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1.新股认购统计
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参与战略配售的支付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了战略配售、网上、线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在本次发行中,考虑到投资者的资质和市场状况,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后续投资,以下简称“中金财富”)。
(3)中金新相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技创新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新相微电子1号”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2023年5月18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5月29日(T+4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支付金额超过最终配股金额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将退还。
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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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21、876、430股;
2、网上投资者认购金额:244、578、487.40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80股,570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2,018,772.60元。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为51、467、707股;
2、网下投资者认购金额:575、408、964.26元;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0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0.00元;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总承销股份数量为180570股,承销金额为2.018、772.60元。最终战略配售后,承销股份数量约占0.25%,承销股份数量约占发行股份总数的0.20%。
2023年5月29日(T+4),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剩余股份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和网上线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发行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包销股份登记至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9620560
发行人:上海新相微电子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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