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6 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23-027 债券代码:113585 债券简称:寿仙转债 债券代码:113660 简称寿22转债: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有限公司
第三次关于实施“寿仙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债券简称:寿仙可转换债券:
● 赎回债券代码:113585
● 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5日
● 赎回价格:100.92元/张
● 赎回发放日:2023年6月6日
● 最后一个交易日:2023年5月31日
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盘后,距5月31日(“寿仙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仅剩3个交易日,5月31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 2023年6月5日,最后转股日
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盘后,距6月5日(“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仅6个交易日,6月5日为“寿仙转债”最后转股日。
● “寿仙转债”将于2023年6月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 除在规定期限内继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按21.64元转股价格转股外,投资者持有的“寿仙转债”只能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即100.992元)强制赎回。如果被迫赎回,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投资损失。
● 特别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在限期内注意转股或卖出。
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5日起,浙江寿仙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本公司“寿仙转债”当期转股价的130。%。根据《浙江寿仙谷医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触发了“寿仙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寿仙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决定行使“寿仙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赎回“赎回登记日”登记的“寿仙可转换债券”。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赎回相关事项向所有“寿仙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者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的,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相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
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5日起,公司股票已达到连续30个交易日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寿仙转债”转股价21.64元/股的130%(即28.13元/股),已触发“寿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赎回对象为2023年6月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寿仙转债”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寿仙可转换债券”赎回价格为100.992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2022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1%;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6月9日)到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3年6月6日)止息的实际日历天数,共362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362/365=0.992元/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992=100.992元/张
(4)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寿仙转债”赎回提示公告,并通知“寿仙转债”持有人赎回事项。
当公司决定实施全部赎回时,自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6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寿仙可转换债券”将被冻结。
赎回结束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布了赎回结果和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5)赎回发放日:2023年6月6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成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发放赎回款,同时减少持有人相应的“寿仙可转换债券”金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发行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并在办理指定交易后发放。
(六)交易和转股
2023年5月31日收盘前,“寿仙转债”持有人可继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或按21.64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寿仙转债”将于2023年6月1日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5日)收盘前停止交易;“寿仙转债”持有人仍可按21.64元/股转股价转股。赎回登记日(2023年6月5日)收盘后,未转股的“寿仙转债”将停止转股。
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盘后,距5月31日(“寿仙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仅3个交易日,5月31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6月5日(“寿仙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仅6个交易日,6月5日为“寿仙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七)摘牌
自2023年6月6日起,公司“寿仙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八)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寿仙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金额的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100.992元(含税),实际赎回金额为100.7936元(税后)。上述所得税由各支付机构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支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寿仙可转换债券”的居民企业应当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即每张可转换债券的实际赎回金额为100.992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换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境外机构投资国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换债券的实际赎回金额为100.992元。上述暂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中国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取得的与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1)截至2023年5月26日收盘后,距5月31日(寿仙可转换债券最后交易日)仅3个交易日,5月31日为“寿仙可转换债券”最后一个交易日;距6月5日(寿仙可转换债券最后转换日)仅6个交易日,6月5日为“寿仙可转换债券”最后一个转换日。特别提醒“寿仙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换或出售。
(2)如果投资者持有的“寿仙可转换债券”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终止质押或冻结,以避免因无法转换股票而被迫赎回。
(3)赎回登记日收盘后,未转股的“寿仙可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100.992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赎回完成后,“寿仙可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
(4)由于目前“寿仙转债”二级市场价格(5月26日收盘价为206.35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992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的投资损失。
特别提醒“寿仙转债”持有人在限期内注意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7622285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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