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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解除限售股票数:921,840股
● 此次解除限售股票发行流通时间:2023年5月29日。
公司在2023年4月26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允许为36名合乎开启要求的激励对象统一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总共解除限售921,840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准许及执行情况
1、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不是将有利于的稳定发展是否具有危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布单独建议。同一天,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二次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提案,公司监事会对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审查建议。
2、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9日,企业将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网址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和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1年2月20日,企业公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5日,企业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企业执行本激励计划被批准,股东会被授权明确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日、在满足条件时往激励对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并登记授于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须的所有事项,并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布了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发布了审查建议,觉得员工持股计划的颁发标准早已造就,授予激励对象的法律主体真实有效,确立的授予日符合规定要求。
5、2021年3月9日,企业发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注册登记的员工持股计划总共363亿港元,授于总人数43人,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
6、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对该激励计划中已离职激励对象所获得的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及其它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有员工持股计划,总共1,596,000股开展复购。此次回购注销已经在2022年11月21日执行结束。
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一天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允许为36名合乎开启要求的激励对象统一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总共解除限售921,840股。
8、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允许为36名合乎开启要求的激励对象统一申请办理解除限售事项,总共解除限售921,840股。
二、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一)限售期期满表明
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为“《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初次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24个月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止初次授于备案进行的时候起36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时间当天止。
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限制性股权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5日,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在2023年3月4日期满。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购标准达成一致的解释
总的来说,董事会觉得《激励计划》要求的第一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达到,允许企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事宜。
(三)不符解除限售标准的股权说明
1、由于初次授予4名激励对象因辞职而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与此同时,2021年业绩没有达到第一期解除限售标准,其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予以开启。企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以上43名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1,596,000股。以上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在2022年11月21日回购注销结束。
2、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依据《激励计划》及有关规定,企业对于该激励对象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30,000股开展回购注销。
由于企业2022年公司方面销售业绩未全额的进行《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企业方面绩效考评,企业方面解除限售指数为92.00%,因而不符合此次解除限售的80,160股员工持股计划会由企业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回购注销事宜企业仍在办理中。
三、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能解除限售状况
此次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共36人,此次可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数量达到92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实际见下表:
四、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分配及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一)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日:2023年5月29日
(二)此次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发售商品流通总数:921,840股
(三)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注:之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以相关事宜结束后我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观点建议
企业已就此次解除限售依法履行目前必须的准许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达到2021年激励计划所规定的各类解除限售标准,合乎《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企业有待就此次解除限售严格履行对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登记解除限售办理手续。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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