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9证券简称:博彦科技公告编号:2023-025
公司董事张杨、王丽娜及高级管理人员燕玉光、吴笛、李全有、王威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燕玉光先生、吴笛先生、李全有先生、王威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4725万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97%)。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燕玉光先生、吴笛先生、李全有先生、王威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除吴笛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及任职前二级市场购买外,其他人员减持股份均来源于股权激励。
3、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减持期间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6、减持股份数量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34,725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97%;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以上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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