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化公示序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0,684,888股,占合肥市井松智能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井松智能化”)总市值数比例为34.8064%,限售期均为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此次发售流通股本均是先发增发股票。
●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6日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11日开具的《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503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1,485.7116亿港元,并且于2022年6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企业总股本为5,942.8464亿港元,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为4,596.0480亿港元,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为1,346.7984亿港元。
此次发售流通股本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达到11名,这部分增发股票公司股东相对应的股权数量达到20,684,888股,占公司股本总量的34.8064%,增发股票锁定期为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将要期满,将在2023年6月6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二、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市值为4,457.1348亿港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市值为5,942.8464亿港元。企业上市后,未出现因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等原因导致总股本总数变动的状况。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形成后至本公示公布日,公司股本数量未产生变化。
三、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有关其持有的增发股票承诺如下所示:
1、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承诺:
①安徽安元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本合伙制企业所持有的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2)我们公司/本合伙制企业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3)若违背以上服务承诺,我们公司/本合伙制企业将于企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书报刊上公布表明主要原因同时向自然人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本合伙制企业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所带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为投资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我们公司/本合伙制企业可依法赔偿责任。”
②江苏省中小企业未来发展股票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合伙制企业所持有的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2)本合伙制企业在持有井松智能股票锁住期满如拟减持的,将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融合井松智能化平稳股价必须,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相关标准立即、精确、全面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如违背以上服务承诺,本合伙制企业服务承诺依照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证交所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2、公司股东服务承诺:
东莞音飞储存机器设备(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郭君丽、孙伟、刘振、樊晓宏、吴睿、张莉、黎敏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我们公司所持有的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2)若违背以上服务承诺,自己/本公司将在企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书报刊上公布表明主要原因同时向自然人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与此同时自己/我们公司因违反以上服务承诺所带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为投资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自己/我们公司可依法赔偿责任。”
除了上述服务承诺外,此次申请办理上市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没有其他尤其服务承诺。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之日,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均认真履行对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
四、中介服务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日,井松智能化以上增发股票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该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承诺。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合乎《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发售流通时间等都符合规定标准及公司股东服务承诺,井松智能化有关此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综上所述,承销商对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为20,684,888股
1.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数量达到20,684,888股。此次发售流通股本均是先发增发股票。
(二)此次发售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6月6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
注:拥有增发股票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存四位小数;合计数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是四舍五入缘故所导致。
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七、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市井松智能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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