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是不是涉及到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 每一股比例
每一股红股0.16元
● 有关日期
一、 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1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 分配原则
1. 派发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 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 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86,000,000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13,760,000元。
三、 有关日期
四、 分派实施细则
1. 实施细则
除自主派发目标外,企业其他股东红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 自己派发目标
公司股东涂从欢、张晓光、何畏、深圳信通力电梯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贺有良持有股份的红股由企业自主派发。
3. 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和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号)的相关规定,本人(包含证券基金)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仓时限(从公开发行和出让销售市场获得企业股票之日起止出让交收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拥有时长)超出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16元;持仓时限在1年之内(含1年)的,此次分红配股企业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rmb0.16元,待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出让个股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以其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持有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法人股东和证券基金的红股,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相关规定,公开后所取得的股权收益,按该规定测算缴税,持仓时长自公开日起测算;公开前所取得的股权收益再次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即具体按10%税率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rmb0.144元。
(3)针对拥有企业股票的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QFII)公司股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由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红股企业所得税,缴税后具体派发红股为每一股rmb0.144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的税收政策,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4)针对香港市场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根据“港股通”拥有本企业股票股东,其股权收益会由企业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依照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缴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实行,该红股会由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0.144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一切税收协定(分配)工资待遇或其它的税收政策,可按相关规定自主申请办理。
(5)针对拥有企业股票的许多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其红股企业所得税对其自行申报交纳,企业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工资每一股rmb0.16元。
五、 相关资询方法
有关此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下列联系电话进行了解:
联络单位: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755-86267396
特此公告。
深圳正弦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88395 证券简称:正弦电气 公示序号:2023-026
深圳正弦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方案
进行暨高管增持结论公示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仓的相关情况
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深圳正弦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副总何畏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91,1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8%;以上股权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获得的股权,已经在2022年4月29日起发售商品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状况
公司在2022年11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示序号:2022-031),因本身融资需求,何畏老先生方案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规则的形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总计不得超过200,000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0.23%。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在任何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在任何持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2%;若高管增持期内企业有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减持股份总数会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在2023年5月22日接到何畏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5月22日,何畏老先生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此次减持计划已执行结束。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高管增持前基本概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一)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几点公布减持计划执行结论:
减持计划执行结束
(二)此次具体大股东减持状况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高管增持时间范围期满,是不是未实行高管增持 □未执行 √已执行
(四)具体高管增持是不是没有达到减持计划最少高管增持总数(占比) □没有达到 √已经达到
(五)是不是提前结束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正弦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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