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本公告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4月21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状况
1、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已通过2022年本年度利益分配原则: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229,093,871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14,749,126.45元,企业年度不派股,不因公积金转增总股本。
2、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固定不动总额方法分派,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机制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1,229,093,871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0.12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0.108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024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012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5月30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30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5月31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六、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浙江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公年双浦新厂区
资询手机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热线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电话:0576-81122181
七、备查簿文档
1、股东会有关表决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股东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定的相关企业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公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3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传播内容仅以学习参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我们会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邮箱:Jubao_404@163.com,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