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46
益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换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40元
每股0.40股转增股份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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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1、股东大会的次数和日期通过分配和转换股本计划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和股本转换计划。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和转换股本以公司总股本721、704、930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换0.40股,共发现金红利288、681、972.00元,转换288、681、972股。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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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信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V (HK) LIMITED、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IV (HK) LIMITED、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40元;个人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现金红利0.40元。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证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分配给上海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在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分配给上海分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支付。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
(2)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由公司以股份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分配。扣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所得税按10%的税率扣除,税后每股发现金红利0.36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股息0.36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分配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40元。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于公司股本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金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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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稀释每股收益说明
2022年每股收益为1.25元,按新股本总额1.010、386、902股摊薄计算。
七、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权益分配方案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731-89953989
特此公告。
益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23-047
益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
公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营运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3-02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实际使用临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20500.00万元。
近日,公司将2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将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200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余额为18500.0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日前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益丰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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