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3-040
京兰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介绍
京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3 年5月24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25日和2023年5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下跌偏差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最近,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重大变化;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补充或纠正;
3、公司没有发现公共媒体最近报道的可能性或已经产生了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 影响较大的未披露重大信息;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规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股票;
6、公司不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
三、是否有应披露但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重大事项有关的规划、谈判、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没有得知公司有信息应当披露但未披露的股票交易价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违反信息公平披露;
2、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对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为准;
3、由于公司2022年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公司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较低者为负,2022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公司股票已实施退市风险预警等风险预警。
4、公司已被债权人申请司法重组。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重组申请的,公司股票交易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告。此外,如果法院裁定接受公司的重组申请,重组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可能有因重组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注意相关公告、合理投资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兰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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