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9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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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德邦瑞恒39个月定开债A即A类基金份额,德邦瑞恒39个月定开债C即C类基金份额。
2 日常认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以39个月为封闭期。基金封闭期的第一个开始日期是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结束日期是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对应的39个月后的月度日期(指日历月,如果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无相应日期,则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第二个封闭期的开始日是第一个开放期结束日的第二天,结束日是第二个封闭期开始日对应的3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月,如为非工作日或无相应日期,则推迟至下一个工作日),等等。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认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开放期,期间可办理认购、赎回、转换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如果基金在封闭期结束后或开放期内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况导致基金不能按时开放认购和赎回业务,开放期将暂停计算,并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开放期,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基金份额的认购和赎回,具体处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的要求暂停认购和赎回的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如果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调整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但应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本基金自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开放,自2023年7月19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认购、赎回、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时间。
3 日常认购业务
3.1 限制认购金额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包括认购费,下同),额外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或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元,增加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2)基金经理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认购金额的限额。基金经理必须在调整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3)接受认购申请对股票基金股东利益构成潜在的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设定单一投资者认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净认购比例上限,拒绝大认购,暂停基金认购,有效保护股票基金股东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采取上述措施控制基金规模。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4)基金经理可以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投资者委托其他销售机构申请基金认购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办理,无需遵守上述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股份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的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的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主要用于本基金的营销、销售、登记等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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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其他与认购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迟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推广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推广活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股东利益没有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推广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后,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待遇。
(3)基金大量认购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股份限制
(1)投资者可以赎回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本基金不限制每个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规则。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实施前,必须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A类基金股份的赎回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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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基金股份的赎回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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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迟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推广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金推广活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对基金股东利益没有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推广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必要手续后,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待遇。
(3)当基金发生大规模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操作规范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自律规则的规定。
5 业务的日常转换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包括转让基金的赎回费和转让认购费。基金转换费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转换认购补差费按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之间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认购补差费=max[转出金额×转入基金的认购率/(1)+转入基金认购费率)-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认购率/(1)+转出基金认购费率),0],即转入基金认购费减去转出基金认购费,如为负数则为0。
(3)转换转入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入股份=(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赎回费总额的比例参照赎回费率的规定。
5.2 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1)自2023年6月1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直销渠道和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与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转换业务,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
(2)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是销售机构销售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并在同一注册登记处登记,转让基金和转让基金已在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四)本基金管理人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当时公告为准。
(5)通过基金管理人在线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事项,请参阅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在线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
(6)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程序及相关限制,并在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7)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当时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7.2 其他销售机构
江苏银行有限公司、宁波银行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设投资证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有限公司、北京杜小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鑫(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网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实际情况为准)。
8.优惠认购费率
(1)本基金原费率标准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发布的《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基金的,以2019年3月30日发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其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为准。
(3)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基金的,是否享受优惠利率、具体折扣利率和优惠利率的活动期限以相关销售机构各自的活动公告为准,业务处理流程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4)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产品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关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每周至少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
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第二天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迟于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第二天,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半年和年度最后一天的各种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种基金份额的累计净值。在基金暂停运营期间,不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0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解释了德邦瑞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一次认购、赎回、业务转换等相关事项。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202年1月6日发布的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述《德邦瑞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德邦瑞恒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后续更新的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查阅相关资料。
(2)投资者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21-7788咨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组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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