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 简称证券: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巨一科技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登记数量:4万股
2023年5月25日,安徽巨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一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颁发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
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实际预留授予如下:
(一)预留授予日:2023年5月8日
(二)预留授予人数:2人
(3)预留授予价格:18.86元/股
(4)实施方法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A股普通股
(五)授予对象及数量:
公司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万股,约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03%。具体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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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激励对象在有效期内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公司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涉及的目标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其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3、如果上表中的总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的。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制或回购注销之日起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制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限制期内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份,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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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限内未申请终止限制性股票或因不符合终止限制条件而不能申请终止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将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原则进行回购和注销,不得延迟至下一期终止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份股息、股份拆除等事项而同时限制,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股份的终止期限与限制性股票的终止期限相同。公司回购、注销未终止限制性股份的,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股份一并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巨一科技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5062号),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347、5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7、347、500.0元。经审核,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的股权认购总额754.4万元,其中股本增加4万元,资本公积增加714.4万元。截至2023年5月9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37、387、500.00元,累计股本为137、387、500.00元。
4.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
2023年5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授予的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7、347、500股增加至137、387、50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巨光、刘磊在授予前直接间接控制公司股份72.33万股,占总股本的52.66%。授予完成后,林巨光、刘磊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不变,占总股本的52.65%。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六、股本变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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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配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使用计划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新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1号11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22号11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有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来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将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2023年5月8日,董事会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预计未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75.24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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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不仅与实际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有关,还与实际生效和无效数量有关,并要求股东注意可能的稀释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如果上述总数与每个明细数直接相加,尾数有差异,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根据目前的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的年净利润有影响,但影响不大。如果考虑到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的积极作用,从而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改善将远远高于成本增加。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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