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00股票简称:通用股份公示序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404号)审批,公司本次具体向特定对象发售人民币普通股292,528,735股,发行价为3.48元/股,募资总额为rmb1,017,999,997.8元,扣减有关发行费rmb14,604,743.85元(未税)后,具体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1,003,395,253.95元。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以上募资已经全部及时,然后由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开具的苏公W[2023]B015号《验资报告》检审确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具体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或此次募投项目“越南性能卓越子午胎新项目”的实施主体通用性车胎高新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华英证券”)分别向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支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分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锡山分行、工商银行金色边缘支行、中行(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金色边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和上海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
企业募资重点账户开设及存放情况如下:
注1:本次发行募资总金额rmb1,017,999,997.8元,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1,003,395,253.95元,之上帐户总金额和募资净收益的差别,主要是因为一部分发行费并未付款结束所导致的。
注2:“越南性能卓越子午胎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外国投资者全资子公司通用性车胎高新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因而与工商银行金色边缘支行、中行(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金色边缘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的招标方为外国投资者及通用性车胎高新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企业(或此次募投项目“越南性能卓越子午胎新项目”的实施主体通用性车胎高新科技(越南)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方)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承包方)、华英证券(丙方)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关键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江苏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支行、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分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锡山分行、工商银行金色边缘支行、中行(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金色边缘支行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分别是29010188000309431、487178943440、10651501040019175、6008000100000767219、00100001101266810,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地区专用账户账户余额各自为人民币603,899,997.80元、200,000,000.00元、200,000,000.00元,截止到2023年3月17日,海外专用账户账户余额各自为人民币0.00元、0.00元。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越南性能卓越子午胎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募资看向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和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2、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甲方保荐代表人,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事宜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应该与此同时查验专用账户存放状况。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赵健程、王奇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初5个工作日此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整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6、招标方1次或12月之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等额本息美金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下称“募资净收益”)的20%的,招标方应当立即以发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承包方,与此同时按本协议书第十二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第四条合同约定的招标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受权由拆换后保荐代表人再次具有。
8、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业主能够积极或者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议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或三方协商一致停止本协议并注销的时候起无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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