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3证券简称:大中矿业公示序号:2023-057
债卷编码:127070债卷通称:大中型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债卷编码:127070
2、债卷通称:大中型可转债
3、股权转让时限:2023年2月23日至2028年8月16日
4、中止股权转让时长:2023年5月5日
5、修复股权转让时长: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
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将在前不久执行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且公司在2023年3月15日根据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初次复购企业一部分股权。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因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存有股权,根据有关规定“大中型可转债”需中止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二部分:2.4向不特定对象发售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第六条“企业执行权益分派策略的,如公司回购帐户存有股份的,或是公司拟执行股东分红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权益分派方式的,执行权益分派期内可转换债券中止股权转让。企业需在可转换债券中止股权转让后立即申请办理权益分派事项,并立即申请办理可转换债券于股票除权日修复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及《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变化及计算方法”(详见附件)协议条款的相关规定,企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卷通称:大中型可转债,债卷编码:127070)在权益分派执行期内将暂停股权转让。中止股权转让的期为:自2023年5月5日起止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止,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时间起修复股权转让。
在相关期内,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的买卖,烦请企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留意。
特此公告。
配件:《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条款要求
内蒙大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4日
配件:《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条款要求
(2)转股价格的变化方法及计算方法
在本次发行以后,当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配送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当企业发生以上股权和/或股东权利转变状况时,将分别进行转股价格调节,并且在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新闻中发表公示,并且于声明中注明转股价格调节日、调节方法及中止股权转让阶段(如果需要)。当转股价格调节日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股权转让申请日或以后,变换个股登记日以前,则其持有者的股权转让申请办理按相关企业变更后的转股价格实行。
当企业可能会发生股份回购、企业合并、公司分立或其他其他情形使公司股权类型、数量及/或股东权利产生变化进而可能会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的债权人权益或股权转让衍化利益时,企业将视详细情况依照公平公正、公平、公允价值的基本原则及其充足维护持有者权利的标准调节转股价格。相关转股价格调节具体内容及操作方法将按照那时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劵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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