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3证券简称:*ST搜特公示序号:2023-044
可转债编码:128100可转债通称:搜特可转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基本情况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股票交易价格持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4月26日、4月27日、4月28日)日收盘价下滑偏离值总计超过15.70%,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归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现象。
二、企业关心及核实
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股价异常波动,企业通过微信方法对大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公司董监高就相关事宜展开了核查:
1、企业没有发现早期披露的信息存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2、经自纠自查和了解,企业、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不会有关于企业应公布但未公布的重大事情,或处在筹备时期的重大事情。
3、企业目前正处预重整环节,各类预重整坚守在井然有序深入推进。预重整管理员对预重整期内申报债务已经完成核查,并告知并未申报债务人尽早申报;资产评估机构已结合公司资产状况实现了财产调研评估等相关工作,构成了基本建议;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马鸿老先生、意愿重整投资人(第二大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债务人等利益相关方在预重整管理人的协调工作下,密切商谈、共同行动,正在进行中重整方案的确立,一同全力以赴稳步推进重组进展情况。主要内容详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平台里的重组相关的公示。
4、企业没有发现最近公共媒体有消息很有可能或者已经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的对外公布重大信息;
5、经自纠自查和了解,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在企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内未交易企业股票。
三、没有应公布而未披露信息的解释
董事会确定,截止到公示之时,企业没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或者与该事项相关的筹备、商讨、意愿、协议等;股东会也并未获知企业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对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信息;企业早期披露的信息不会有必须更改、填补的地方。
四、风险防范
1、企业通过自纠自查,不会有违背信息内容公平公正公布的情况。
2、公司是否进到重整程序仍存在重要可变性。人民法院审理债务人对企业的预重整申请办理,尚未代表公司开始进入重整程序,后面企业能否进到重整程序仍存在重要可变性,当前公司并未得到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进到重整程序的有关裁判文书。
假如人民法院开始审理申请者对企业的重整申请且重组顺利推进结束,将有利于改进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归可持续发展观路轨;可是,即便人民法院开始审理重整申请,后面依然存在因重组不成功所以被宣布破产且被执行破产重整风险。
如果企业被宣布破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要被暂停上市买卖。
3、企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碰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及第9.8.1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3年4月25日起被实行暂停上市累加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于“*ST”字眼)。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如果企业被依法审理重组,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还将继续被实行暂停上市(股票简称前仍冠于“*ST”字眼)。
4、《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发展选中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企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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