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尤振审字【2023】第0175号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确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9,045,290.82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止到2022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菱股份”)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7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4,87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1,60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3,271,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4827001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31,355.43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4,728.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6,627.1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27,281.19元。报告期内公司将节余资金1,243,936.15元转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涂必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索菱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因此向涂必勤等投资在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62,18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另外,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锁价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705,52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2元。
截至2017年3月27日,本公司己收到涂必勤等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506,264,822.02元,各股东均以其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本公司收到肖行亦、深圳市中欧润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嘉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共3户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229,999,970.5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49,999.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249,971.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70003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支付相关费用438.49万元,转为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28.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现金用于购买涂必勤等投资者持有的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的金额为21,059.52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以及被司法划扣资金等的净额为14,400.13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84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66号)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扣除与发行有关的承销费用600.00万元后,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汇入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49,4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流动资金贷款为49,410.6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6,560.89元,报告期内公司将节余资金12,403.61元转至基本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办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索菱”)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10月16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解除了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151,883,014.64元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索菱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7067,公司原在光大银行田贝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39150188000034385己进行了注销。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东索菱、公司与光大银行田贝支行、招商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汽车影音及导航系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于2016年12月2日使用完毕,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3公司“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12月30日使用完毕,尚未办理专户注销手续。。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现已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负责本次项目的主办人员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该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己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2年7月25日并办理了专户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5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租赁的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
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产能规划调整,将“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广东索菱和索菱股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冠彰厂房第5栋第四层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科东路1号广东索菱厂房1楼和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8号大冲商务中心1栋2号楼(B座)28楼”。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己投入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4,72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将节余资金1,243,936.15元转至其他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完。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汽车导航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股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982.32万元,其中“人才引进”为441.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850.00万元,合计1,291.5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研发人员工资合计3,374.18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第三届八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28.14万元。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债券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将节余资金12,403.61元转至公司基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用完,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严重违规情形。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66证券简称:索菱股份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3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洁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9)同日披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828,185,935.65元,较去年同期上涨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25,863.57元,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155,545,288.02元;负债合计497,308,706.4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658,687,068.61元。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母公司2022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10)。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真实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3年4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并同意以2.13元/股的价格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6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4.25元/份的价格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3)。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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