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证券简称:*ST宜康公示序号:2023-4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规定,截止2023年4月21日,企业股票收盘价为0.63元/股,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即便后面四个交易时间连续涨停,都将因股票价格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而碰触买卖类暂停上市指标值。
后面碰触买卖类股票退市,深圳交易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股票作出暂停上市确定,企业股票无法进入退市整理期。
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3条规定,企业理应公布企业股票存有可能会因股票价格小于颜值被暂停上市的风险防范公示,之后每一个交易时间公布一次,直到相对应的情况清除或是深圳交易所做出企业股票暂停上市的决策之日起计算。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留意风险性。
一、企业股票有可能被暂停上市的主要原因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上市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停止其股票上市交易”里的第(四)项规定:“在所仅发售A股个股或是仅发售B股个股的企业,根据本所交易软件持续二十个交易日每天股票收盘价要低于1元。”
截止2023年4月21日,企业股票收盘价为0.63元/股,已经连续十六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即便后面四个交易时间连续涨停,都将因股票价格持续二十个交易时间小于1元而碰触买卖类暂停上市指标值,后面碰触买卖类股票退市,深圳交易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企业股票作出暂停上市确定,企业股票无法进入退市整理期。
二、历年来暂停上市风险防范公示的公布状况
1、公司在2023年4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37);
2、公司在2023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38);
3、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40);
4、公司在2023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41);
5、公司在202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44);
6、公司在2023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47)。
三、别的风险防范
1、企业《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延期至2023年4月29日。
2、企业财务部基本计算,企业2022年期末净资产预估仍然是负数。
3、企业《2021年审计报告》涉及“产生无法表示意见的前提”中,关于企业偿债能力产生重大顾虑的好几个重要可变性,该危害能不能清除,仍存在一定可变性。企业会计报表能不能不会被出示审计报告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是反对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存在不确定性。
综上所述,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二)、(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披露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