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证券简称:康冠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31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康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4月17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状况
1、公司在2023年4月17日举办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企业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企业在我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总市值523,233,75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68元(价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54,166,895.00元(价税合计),年度不派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计转赠156,970,125股,转增股本后企业总市值增加至680,203,875股(转赠股票数系企业自动测算所得的,最后转赠总数以美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具体转赠结论为标准),转赠额度不得超过2022年底“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的账户余额。
如果在本公告公布日到此次应急预案实施后,企业总市值因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可转债转股、并购重组新增加股权发售等原因造成产生变化的,依照变化后总股本为基准并维持以上比例及转增股本占比不会改变,对分派总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作出调整。
2、自此次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企业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时间也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523,233,75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8.68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7.812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与此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1.736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868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年底分红前我们公司总市值为523,233,750股,年底分红后总市值增加到680,203,875股。
三、权益分派时间
1、除权日:2023年4月27日;
2、股票除权日:2023年4月28日;
3、此次所转赠的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起点交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4月27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此次所转赠的股权于2023年4月28日立即计入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在转赠股权中产生的不够1股的一部分,按小数点后末尾数由大至小排列先后向公司股东发放1股(若末尾数同样的时候在末尾数同样者中由系统软件随机排序发放),直到具体转赠股权数量与此次转赠股权数量一致。
2、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4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3、下列A股股份的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先发前增发股票。主要包括如下所示:
六、股权变化登记表
注:此次权益分派执行结束后,公司股本数据信息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数据信息为标准。
七、主要参数的变化状况
1、此次执行转赠股权后,按新总股本680,203,875股摊低测算,2022本年度每一股纯收益为2.2282元。
2、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直接和间接拥有我们公司股份的执行董事和高管人员凌斌、李宇彬、乔阳、廖科盛、陈茂华、赵勇、孙建华、吴远服务承诺:自己持有个股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企业上市后6个月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内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拥有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最少6月;若以上期内企业产生发放股利分配、派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违法行为的,则以上市场价格开展适当调整。
公司将在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完成后,对于该约定的高管增持价钱做适当调整。
3、公司在2022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2022年激励计划”),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里的要求,如在激励计划公示当天至激励对象进行个股期权股份登记期内,企业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资、缩股等事宜,解决个股期权总数、股票期权行权价钱进行一定的调节。
公司将在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完成后,依据激励计划里的要求对2022年激励计划的个股期权总数、股票期权行权价钱进行一定的调节,请详细企业后面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4、公司在2023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2023年激励计划”),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里的要求,如在激励计划公示当天至激励对象行权前,企业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资、缩股等事宜,解决个股期权总数、股票期权行权价钱进行一定的调节。
公司将在此次权益分派执行完成后,依据激励计划里的要求对2023年激励计划的个股期权总数、股票期权行权价钱进行一定的调节,请详细企业后面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关公示。
八、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深圳康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公司办公室
资询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坂田街道五和大路4023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范誉舒馨
热线电话:0755-33001308
传真电话:0755-33615999
九、备查簿文档
1、第二届股东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深圳康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24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