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证券简称:东芯股份公示序号:2023-028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原大股东持股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齐亮拥有东芯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股权22,070,175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4.9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因本身融资需求,齐亮始行公示公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以后的2个月内(即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7月18日),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422,4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占比不得超过1.00%。高管增持市场价格依据价格行情明确。
一、集中竞价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以往12个月内减持股份状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是√否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是□否
(1)企业股票上市后,此前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下称“先发前股权”)的锁住期届满后,自己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将严格执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先发前股权的有关规定。
(2)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个人不出让或由他人管理方法先发前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先发前股权。
(3)自己持有先发前股份的锁住期届满后,将用心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东减持的有关规定,谨慎制订股票减持方案,在股票锁住期满按照有关规定高管增持。
(4)自己高管增持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形式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等。自己高管增持持有的外国投资者股份的市场价格依据当年的二级市场价格明确,且符合管控规矩的要求及其自己已做出的各种服务承诺。
(5)若自己违反本承诺书,违背约定而带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自己没有将违规减持所得的上交企业,则自己本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拥有的股票分红暂时不分派直到自己彻底执行本承诺书才行。
(6)自己将与此同时遵守宪法、法规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科创板新股上市规则、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关于企业于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公司股东持有先发前股权转让的许多有关规定;如有新法律法规、法规和证监会、上海交易所行政规章要求和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全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证监会、上海交易所行政规章要求为标准。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是否为上市时未获利的企业,其大股东、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本所规定的其他事宜
无
三、大股东或实控人高管增持先发前股权
是不是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拟减持先发前股份的状况□是√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齐亮将依据市场状况、本公司股价状况等情况再决定是否执行本次股份减持方案,此次减持计划的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减持数目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不是按时执行进行的不确定因素。此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整治、延续性运营造成影响。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是√否
(三)别的风险防范
齐亮原是企业5%之上公司股东,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齐亮已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降到5%下列。依据上海交易所的相关规定,5%左右公司股东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国有资产转让等形式减持股份至小于5%,自占股比例高管增持至小于5%之日起90日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规则再次高管增持的,仍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减持的相关规定。
齐亮并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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