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时间:2023年4月24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已经在2022年12月30日公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不开放申购赎回等交易类业务的公告》,本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将在非港股通交易日中止申请办理认购、赎出等服务,并于该非港股通交易日的后一校园开放日修复本基金日常生活的认购、赎出等服务,到时候不会再再行公示。
依据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公布的《关于2023年沪港通下新增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关于2023年新增港股通交易日及更新2023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交易日有关安排的通知》,2023年4月27日、4月28日、6月20日、6月21日、9月27日、9月28日为2023本年度新增加港股通交易日,本集团旗下一部分股票基金在相关新增加港股通交易日的项目分配调整至仍旧对外开放认购、赎出等服务,等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出等服务分配不会改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用股票基金范畴
二、此次调整,2023年剩下非港股通交易日如下所示:
三、别的必须提醒的事宜
(1)既非港股通交易日分配产生变化或未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情况基金基金合同约定要调整以上布置的,我们公司将再行调节并公示。
(2)烦请投资人尽早搞好买卖分配,避免因为非港股通交易日造成不变。
(3)如有疑问,请致电在线客服咨询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或021-60359000资询有关信息或登陆本企业官网www.zsfund.com获得有关信息;
(4)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欢迎投资人注意创业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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