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送出去日期:2023年4月24日
1.公示基本资料
注:本基金为按时开放基金,第十个开放期时间是在2023年4月26日(含该日)起止2023年5月12日(含该日),对外开放期限内本基金接纳认购、赎出申请办理。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承诺,自2023年5月13日起止2023年11月13日为本基金的第十一个封闭式运行期,封闭式运行期限内本基金拒绝接受认购、赎出申请办理。
2.日常认购、赎出业务办理时限
自股票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或自每一个开放期完毕之日次日(含)起止6个阳历个月后相匹配日(如该相匹配日属于非工作中日或没有该相匹配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中日)止的期间为本基金的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密闭期限内不予办理认购、赎出等服务,都不挂牌交易。
每一个封闭期完毕日的后一工作中日(含)起,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正常情况下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日并且不超出20个工作日日,准确时间由基金托管人在本期封闭期结束之前公示。投资人可以从对外开放期限内申请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赎出或相关业务。每一个开放期完毕之日的次日(含)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依此类推。
本基金的第十个封闭式运行期是2022年10月25日(含该日)起止2023年4月25日(含该日),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承诺,基金托管人确定,自2023年4月26日起(含该日)至2023年5月12日(含该日)期内接受投资者的认购、赎出申请办理。
本基金单一投资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或是组成一致行动人的好几个投资人所持有的基金认购可以达到或是超出50%,本基金不往投资者市场销售。
投资人可以从对外开放期内对外开放日的对外开放时间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出,实际办理时限为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的稳定买卖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但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的需求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公示暂停申购、赎出时以外。
如果在对外开放期限内产生不可抗拒或其他情形导致股票基金无法按时对外开放或需根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出业务,基金托管人有权利合理调整认购或赎出业务办期内并予以公告。
3.日常认购业务流程
3.1申购金额限定
投资人根据基金托管人之外的销售机构或基金托管人的电子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的,每一个基金开户认购的每笔最少总金额rmb1元(含申购费,相同)。各销售机构对最少认购额度及买卖极差有别的所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项目要求为标准。投资人根据销售组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认购本基金的,报请投资人留意,每笔最少申购金额调节金额为1元。投资人本期分配基金收益率转购基金认购时,不会受到最少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托管人也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托管人必须要在调节实施后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通告。
3.2基金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销售组织认购的养老保险金客户和此外的许多投资者执行差异化的基金申购费率。根据销售组织认购本基金的养老保险金顾客基金申购费率为每一笔500元。别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的增加下降;投资人在一天之内若是有几笔认购,可用利率按每笔各自测算;实际利率见下表所显示:
申购费由投资者负责,不纳入基金资产,主要运用于本基金的品牌推广、市场销售、备案等相关费用。
3.3别的与认购有关的事宜
基金托管人能够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在《基金合同》承诺的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且在执行适度的操作后,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执行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通告。
基金托管人能够在没有违法违规要求及《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之下依据市场状况制订股票基金促销策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股票基金营销活动。在股票营销活动期内,按本监督机构要求履行必需相关手续,基金托管人能够对股票基金营业费用推行一定优惠。
对外开放期限内,当出现超大金额认购情况时,基金托管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公正。实际处理方法与操作规程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机构、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
4.日常赎出业务流程
4.1赎回份额限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出时,每一次赎出申请办理不能低于1份基金认购。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出时或赎回之后在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单独交易账号保存的基金认购额度不够1份,账户余额一部分基金认购在赎出时要与此同时所有赎出。各销售机构对赎出额度有别的所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项目要求为标准。
基金托管人也可以根据市场状况,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调节这一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托管人必须要在调节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通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申请办理市场份额拥有时间的增加下降,实际利率见下表所显示:
赎回费由赎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担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卖出股票市场份额时扣除,目前对不断持有期小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赎回费率将全额的记入基金资产;对连续持有期不得少于7日的投资人,本基金将不会小于赎回费率总额25%应归基金资产,其他用于购买评估费和其它必需手续费。
4.3别的与赎出有关的事宜
基金托管人能够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在《基金合同》承诺的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且在执行适度的操作后,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执行日前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媒体公示。
基金托管人能够在没有违法违规要求及《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之下依据市场状况制订股票基金促销策略,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股票基金营销活动。在股票营销活动期内,按本监督机构要求履行必需相关手续,基金托管人能够对股票基金营业费用推行一定优惠。
对外开放期限内,当出现大额赎回情况时,基金托管人可以采取摆动定价机制,以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公正。实际处理方法与操作规程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督机构、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
5.基金代销机构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市场
详细地址:我国(上海市)自贸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手机联系人:刘芷伶
联系方式:021-38969933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
详细地址:我国(上海市)自贸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手机联系人:史小光
手机:021-38969859
基金托管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升或减少销售机构,并官方网站公示公告。销售机构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提升或减少其市场销售大城市、营业网点,并再行公示。欢迎投资人注意。
6.份额净值公示/基金收益率公示的公布分配
《基金合同》实施后,在股票的封闭式期限内,基金托管人理应最少每星期在规定网址公布一次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股票基金开放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必须在不迟于每一个对外开放日的次日,根据特定网址、基金代销机构网站或服务网点公布对外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及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别的必须提醒的事宜
(1)本基金的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由基金托管人依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明确,并且在《招募说明书》中列报。基金托管人还可以在《基金合同》承诺的范围之内调节利率或计费方式,并最晚应当一个新的利率或计费方式实施后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证监会特定媒体上通告。
(2)基金托管人能够在没有违法违规要求及《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之下依据市场状况制订股票基金促销策略。在股票营销活动期内,按本监督机构要求履行必需相关手续,基金托管人能够对股票基金营业费用推行一定优惠。
(3)本公告只对本基金对外开放日常认购、赎出业务相关事项给予表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具体情况,请登录本企业官网(www.huaan.com.cn)查看。
(4)投资人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掌握基金交易、赎出业务流程等事项,也可以利用本企业官网(www.huaan.com.cn)免费下载开放型基金买卖业务流程申请表格和认识私募投资相关的事宜。
(5)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的销售公司申请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赎出业务流程。
(6)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确保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会确保最少盈利。投资人投向本基金时要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最新《招募说明书》。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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