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万丰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万丰股权”、“外国投资者”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且在创业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申请已经在2023年3月14日经上海交易所发售审批联合会表决通过,并且已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申请注册(证监批准〔2023〕669号)。
本次发行选用线下向对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采购配股与在网上向拥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权与非限购存托总市值的社会里公众投资者标价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外国投资者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将采取线下初步询价立即明确发行价,线下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此次拟公开发行新股3,338.00亿港元,约为发行后企业总股本的25.03%。回拨机制运行前,线下原始发行数量为2,002.8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60.00%;在网上原始发行数量为1,335.20亿港元,占本次发行数量40.00%。在网上及线下最后发行数量将依据回拔情况判断。
为了便于投资人掌握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分配,外国投资者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凑合本次发行举办网上路演,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
1、网上路演时长:2023年4月25日(T-1日,周二)9:00-12:00;
2、网上路演网站地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上海证券报·中证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3、参与人员: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高管核心成员和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相关负责人。
本次发行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篇及相关信息可以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查看。
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
外国投资者:浙江省万丰化工厂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主承销商):防城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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