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89证券简称:长龄液压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1日,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计不超过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授信额度、分项额度及业务品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具体合同之日起计算。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证券简称:长龄液压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9.40元,共计募集资金95,873.6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1,373.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874.6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498.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分别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7月2日,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11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理财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62,500.00万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69,5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396.82万元,上述收益及对应理财产品均已于报告期内到期并如期赎回。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9,000.00万元。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2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9月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结项,并将结项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2,901.7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为1,938.28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利用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研发资源,新建产品试制车间及试验检测实验室,通过配备研发设备、引进研发人才,加大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力度,以提升公司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研发及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开发工作效率和核心技术成果转化能力,提高与客户的同步开发能力,增强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实现的效益体现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经营风险。同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承接更多数量和更大规模项目的业务能力,从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提升市场份额。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长龄液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龄液压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经核查,长龄液压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长龄液压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受下游市场需求下降,产品销量有所下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液压回转接头扩建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及“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分别实现效益1,109.48万元、830.25万元及4.59万元,未达预期
[注2]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试制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389证券简称:长龄液压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本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本公司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彩华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既满足了现金分红回报投资者,也保障了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2022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息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报备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证券简称:长龄液压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2、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4,00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
5、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91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8,735,96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94,989,813.50元。截至2021年3月16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一)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二)公司2021年6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实施的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液压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泰兴”)变更为长龄液压,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变更为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在募集资金投资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同意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公司2021年11月10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1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从35,957.05万元减少至11,850.00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从35,131.19万元减少至7,000.00万元,项目的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同时新增“收购资产并实施铸件技改项目”(注:根据战略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政府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与项目核准文件保持一致,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资产并实施铸件技改项目”的名称变更为“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其他条款保持不变),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34,027.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原“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28,131.19万元,新项目的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张紧装置搬迁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变,“年加工4万吨车用家用电器类通用铸件及机械零部件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龄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精密”),实施地点为江阴市镇澄路1299号。此外根据项目变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与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七)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九)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1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89证券简称:长龄液压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及产品类型: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9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龄液压”)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盘活资金资源,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自有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同时亦在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前提下,灵活调节投资金额,合理安排资金的投资方向,尽可能提高资金的投资回报率,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利益。
(二)投资总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系本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投资主体:长龄液压以及公司子公司
受托方: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资信状况良好、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风险等级:中低风险及以下风险评级。(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附件《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关于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产品的风险特征描述,购买同等风险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以公司名义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决定和实施,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政策、流动性、收益波动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理财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不影响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90,000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该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息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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