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1证券简称:粤传媒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7.64%)与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联合提名的李桂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四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81证券简称:粤传媒公告编号:2023-01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长辞职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强先
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张强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强先生将赴控股股东任职,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有效运行,张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董事后生效,并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一任董事长前,张强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强先生的辞职申请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张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转型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张强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7.64%)与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联合提名的李桂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董事、董事长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工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补选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桂文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工程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系编辑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及文学双学士;新闻主任编辑职称,持有律师资格证书。2000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广州日报社机动部、政文新闻中心记者(其间:2001年11月获得助理记者职称);2003年12月至2007年2月,任广州日报社政文新闻中心主任助理(其间:2006年11月获得新闻专业记者职称);2007年2月至2011年7月,任广州日报社珠三角新闻中心副主任兼东莞记者站站长(其间:2010年3月至2010年11月参加援疆工作,挂职新疆哈密日报社党委委员、副社长、副总编辑);2011年7月至2023年4月14日,任南风窗杂志社总编辑(其间: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暂主持南风窗杂志社工作;2016年3月至2023年4月14日,暂主持南风窗杂志社工作);2018年10月至2023年4月14日,兼任看世界杂志社总编辑(主持工作)。
截止披露日,李桂文先生曾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81证券简称:粤传媒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截至2023年4月25日下午15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1113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三、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4月2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5月6日17:00前送达公司邮箱,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第23层2301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569319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谢小姐、曹小姐
电子邮箱:ycm2181@gdgzrb.com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需要的证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核对身份及签到入场。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181;
(二)投票简称:传媒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相应栏内划“√”):
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意见表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其本人意愿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
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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