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证券简称:荣丰控股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需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研究讨论,积极推进回复工作。2023年4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问询函延期至2022年4月21日前回复。现因各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尚需一定时间,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4月27日前回复。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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