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4证券简称:盘龙药业公告编号:2023-05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928,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集药材规范化种植、药品生产、研发、销售和医药物流为核心产业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中成药生产行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生物产业中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制造(分类代码4.1.3)。
(一)行业地位
公司是集药材规范化种植、药品生产、研发、销售及医药物流为核心产业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成立于1997年并于2017年11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拥有通过新版国家GMP认证的片剂、胶囊剂等23条生产线及配套的检验、科研设备,现已形成以全国独家专利、医保甲类品种盘龙七片为主导,涵盖风湿骨伤类、心脑血管类、消化类、补益类、清热解毒类、儿科类、妇科类、肝胆类等12大功能类别、100多个品规的强大产品阵容。
公司主导品种盘龙七片为全国独家专利、医保甲类品种,曾入选中药保护品种。其由二十九味中药材科学配伍而成,方中盘龙七、老鼠七、青蛙七、白毛七、竹根七、羊角七等十三味稀有道地药材,均为生长在秦巴山区海拔1,800米以上的独有的天然名贵中草药。盘龙七片在骨骼肌肉系统风湿性疾病中成药市场领域,具有特色优势及充分的上市后综合临床循证证据,被评选为秦药优势中成药,市场竞争力强劲。2021年和2022年H1,我国骨骼肌肉系统风湿性疾病中成药于城市及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米内网
2022年H1在我国城市及县级公立医院骨骼肌肉系统风湿性疾病领域中成药市场中,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在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6.89%。
(二)公司产品及业务情况
公司当前生产范围包含19个剂型、74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1个保健食品和1个保健用品,以“盘龙七片”为主导,拥有4个独家品种:盘龙七片、盘龙七药酒、金茵利胆胶囊和克比热提片,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方醋酸棉酚片、醋酸棉酚原料药。
1、主导产品盘龙七片
盘龙七片是周恩来总理曾两次亲切接见的我国著名骨伤科专家王家成老先生所献祖传秘方,经科学研制而成,为公司独家专利品种、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品种、“秦药”品种优势中成药、陕西省名牌产品。依据“中国七药”、“引经药”理论,盘龙七片精选二十九味中药材科学配伍而成,具有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消肿止痛之效。曾入选中药保护品种,临床可广泛应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膝骨关节炎、腰肌劳损、骨折及软组织损伤等病症所表现的疼痛、肿胀、麻木、活动受限均有显著疗效。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首席研究员林娜教授牵头开展药理作用机制研究,证实盘龙七片具有显著抗炎镇痛、改善骨代谢、促进局部微循环、调节免疫力,治疗作用全面。因其治疗风湿骨伤疗效确切、安全性高,盘龙七片被多部国家级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释义、专家共识及国家“十一五”重点图书收载并分别列为推荐用药,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家庭常备风湿骨病用药上榜品牌”产品及2021年度中医药市场消费推荐品牌产品、2022(第九届)品牌影响力匠心产品”荣誉。同时,盘龙七片首篇SCI论文于2022年在《Phytomedicine》期刊成功发表,影响因子6.656,结论证实盘龙七片明显缓解OA的软骨下骨破坏,新研究发现其不仅可以抗炎镇痛,还能抑制软骨下骨的软骨退变和异常骨重塑。
2、公司其他重要产品(部分)
3、公司大健康产品
(二)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从事中成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结合自身特点,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1、自产中成药业务
(1)研发模式
公司于2018年11月成立了盘龙医药研究院,以研究院为平台聘用首席科学家组成中医学、药学、企业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的决策咨询专家团队成立了专家工作站,研究院与多家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平台,对现有的项目进行系统化梳理,制定了“把握前沿、仿创结合”的研发思路,由研究院培育和孵化了一批在研项目,公司计划每年按营业收入3%左右的比例投入,为公司未来全面提升创新研发综合实力注入强大的动能。与此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入驻“陕西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将借助陕西省人才技术汇聚优势,专著研发,开发更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2)采购模式
自产中成药业务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以中药材及包装材料为主。中药材主要是重楼、当归、红花、大黄、三七、秦艽、盘龙七等药材;包装材料主要是纸箱、铝箔等。公司采购的中药材既包括如当归、五加皮、丹参、三七等市面上广泛流通的普通药材,也包括少部分如盘龙七、青蛙七、白毛七、老鼠七、竹根七、羊角七等道地药材。
自产中成药业务原材料采购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结合市场供需情况决定采购量。针对普通流通药材以及包材等原材料,公司通常采取“询价采购”或“竞价采购”模式选取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根据经营和市场情况增加或调整计划,一般保持20—35天生产的库存需求。针对道地药材或部分大宗药材,综合考虑其生长环境的特殊性以及市场流通等特点,公司通常会经过前期市场调研,根据药材各自的采集季节在合适时机进行“产地采购”。物料管理部是公司物料管理的执行部门,负责公司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等各种物料的采购、保管、发放的管理工作。公司对长期和大额采购物料实行供应商考察制度。生产用主要原、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内包材由质量管理部与物料管理部一起对供应商进行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稳定性、供货信誉等方面的审计评估,对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建立审计档案,列入正常供应客户。大宗商品采购实行每季度一次的定期询价、比价、议价,采购中采取比价或者招标的方式,并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廉价采购。
(3)生产模式
自产中成药业务主要生产模式以销定产,按订单和库存合理组织生产。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计划制定、组织生产和承担生产任务的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工作。实施生产过程的原料耗用、劳动安全、工艺管理、GMP规范落实、设备保养等工作。生产技术部总监是公司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组织系统和生产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对生产任务、产品质量、成本消耗、安全生产、员工培训、GMP贯彻实施工作和经济技术指标负责。
(4)销售模式
自产中成药业务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类,一类为针对主要产品进行的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另一类为针对其他药品进行的经销管理模式。公司针对不同产品选择不同的销售模式。
a)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公司主导产品盘龙七片、骨松宝片等采取专业化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分别由特药事业部和市场部负责市场营销管理工作。特药事业部负责终端市场的开发工作,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医院级别、流行病学特点等各个方面因素做出科学研判,结合公司营销模式制定市场营销策略。市场部主要负责产品医学研究规划、制定产品市场推广策略及学术推广活动形式,由驻地学术推广经理负责组织实施,以专业学术推广推动整个营销市场全产品业务发展。
b)经销商管理模式
公司针对主导产品外的其他药品采取经销商销售模式,由零售事业部全面负责销售管理工作。零售事业部通过划分产品管线方式,积极组织参加展销会和专业招商平台合作方式,主动搜集寻找目标客户,有效推动公司其他药品的市场规模及销售业绩增长。
2、医药商业业务
(1)采购模式:
医药商业业务主要是涉及子公司医药股份和博华医药作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要向医药工业企业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等。在采购药品时,通常先进行市场询价,选择合适的供应商,通过汇总比较供应商报价及付款政策,执行采购。
(2)销售模式:
根据是否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公司医药商业业务在销售环节可分为向医疗机构销售和向其他医药商业企业销售(简称“分销”)。公司医药商业业务以向医疗机构销售为主。
3、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
中药饮片业务主要为子公司盘龙植物药业对外销售的中药饮片类产品。报告期内中药饮片的销售模式可分为经销模式和代理销售两种。
中药配方颗粒业务主要为子公司医药股份对外销售。报告期内中药配方颗粒销售模式可分为经销模式和代理销售两种。
4、医疗机构制剂(院内制剂)业务
医疗机构制剂业务主要为子公司盘龙医药研究院负责备案及注册的研发工作,生产技术部负责中试和订单的委托配制,子公司医药股份负责配送服务。报告期内医疗机构制剂的盈利模式可分为承接医疗机构的研发委托和委托配制订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开发行了2,760,000张可转换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15,632.08元(不含税》后,实际其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984,367.92元。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基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2年9月9日正式进入转股期。
“盘龙转债”于2023年3月1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盘龙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盘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盘龙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3月29日收市后,“盘龙转债”尚有49,743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49,743张,赎回价格为100.0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7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赎回共计支付赎回款4,976,787.15元。2023年3月30日,公司已全部卖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3年3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的全部未转股的“盘龙转债”。2023年4月11日起盘龙转债已在深交所摘牌。
2.股权激励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2.64万股,授予价格为13.38元/股。本次激励计划业经2022年9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9月16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13.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0名激励对象授予112.64万股限制性股票。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2?年10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设立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股东大会已表决通过。截至本报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64证券简称:盘龙药业公告编号:2023-05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350,100.0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汇入公司开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418的银行账户110,350,0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372的银行账户36,615,9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71368509的银行账户23,330,200.00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071367418的银行账户27,054,000.00元;共汇入人民币197,350,100.00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18,000,000.00元、保荐机构保荐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18,867,924.5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433,962.2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048,213.21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9号验资报告。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2021】3323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60,000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00,000.00元,已由承销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9日汇入公司开立的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09的银行账户150,625,400.00元,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102498736801的银行账户49,568,40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账号为72010078801600005471的银行账户73,825,067.92元,共汇入人民币274,018,867.92元(已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981,132.08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034,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984,367.92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0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于2017年12月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2年3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102071367372中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使用完毕,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办理了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493,128.81元,其中9,470,367.13元用于生产线扩建项目,10,326,455.76元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492,708.16元用于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0,724,345.97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变更),72,012,501.79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79,450.00元用于陕西省医疗机构制剂集中配制中心建设项目,6,087,300.00元用于盘龙药业质量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2,696,736.47元(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20,724,345.97元,其中本金16,988,820.49元,利息3,735,525.4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05,436,965.15元(包括购买理财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2,101,120.49元)。
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适时购买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期限为自2021年12月16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1月19日,公司与西安银行签订了《西安银行“稳利盈”产品服务协议》等相关文件,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9,000.00万元购买单位定期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产品起息日为2020年11月19日,可提前支取,按月计息,自动转存下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无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尚未完工。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终止、变更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根据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公司已进行了部分营销网络地级办事处的建立,同时升级了信息系统,已基本满足现阶段日常经营管理的需求。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公司拟调整营销策略及方式,暂缓办事处的费用投入及进一步的信息系统升级计划,终止“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072.43万元已变更用途(含定期存款本金1,860.00万元及滚存利息212.43万元),存入公司一般账户中,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注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本金,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注2:“生产线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营销网络扩建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变更)”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注3:“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单位: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002864证券简称:盘龙药业公告编号:2023-057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提案6.00、提案11.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0.00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西安市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灞柳二路2801号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杰
电话:029-83338888-8832
传真:029-83592658
联系电子邮箱:1970wujie@163.com
5.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参加本次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4”,投票简称为“盘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本人/本公司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打“√”,作出投票表示。
2.若本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对某议案投票同意、否决或者弃权。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时签署之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7日17: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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