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3-04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顺应行业发展需要、并结合自身业务变化,近期公司秉承“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于对组织架构和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现就涉及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公告如下:
一、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王洪飞先生因已临近退休年龄,且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洪飞先生仍旧在公司工作;职工代表监事韩翀先生因个人工作需求已从公司离职,故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刘静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方明富先生根据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及工作安排需要,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去该职务后,方明富先生仍旧在公司工作。上述人员于近日分别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静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与方明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洪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职工代表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五分之一,韩翀先生的辞职将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则上述两位人员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出新任职工代表董事、监事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洪飞先生持有315万股公司股票,刘静女士及韩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方明富先生持有604.92万股公司股票。王洪飞先生及方明富先生本次辞去相关职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王洪飞先生、刘静女士、韩翀先生及方明富先生在分别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公司对王洪飞先生、刘静女士、韩翀先生及方明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职工代表董事、监事补选情况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陈星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补选骆瑞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两位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条件,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监事会届满。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简历
陈星宏先生:1980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5年3月,历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涪陵金科地产公司综合部主管、湖南金科地产公司人力行政部经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职能主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任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3年2月,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经核查,陈星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陈星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骆瑞锋先生:1978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审计部门负责人。2000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四川吉地房地产公司会计;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任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8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审计部门主管、经理、副总监等职;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2023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经核查,骆瑞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骆瑞锋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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