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8证券简称:安泰集团编号:临2023-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赵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讨论,均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季报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8证券简称:安泰集团编号:临2023-017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临2023-006号公告)。
公司拥有发电和并网售电的资质和生产能力,故公司与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新泰钢铁”)及其子公司就电力相关业务存在购销关联交易,即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高炉煤气与转炉煤气作为发电业务原材料,同时,公司将所发电力销售至关联方。2022年公司通过合同能源模式建设的2×45MW发电机组相继投产,发电能力增加。为理顺上述业务、降低关联交易金额、稳定收益,拟对现有关联交易模式变更为委托加工发电模式,即关联方委托公司利用其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等工业气体进行发电,委托发电过程中所需的动力介质、厂房、机器设备等由公司负责购置或进行日常必要维护,所发电力全部归属关联方,公司收取相应的委托加工费,故双方拟对涉及的电力销售和高炉煤气、转炉煤气采购交易进行相应调整。另外,根据一季度焦炭和焦炉煤气关联销售的实际发生情况及关联方需求,需对全年焦炭和焦炉煤气关联销售的数量和预计发生额进行调增。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新泰钢铁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预计事项是根据双方目前的业务结构和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本次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本次调整后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预计金额与2022年实际发生额差异较大的原因说明:
(1)销售焦炭预计发生额增加,主要是根据目前市场走势,预测2023年焦炭价格同比将上涨,同时销售数量增加;
(2)采购钢坯预计发生额增加,主要是根据目前市场走势,预测2023年钢坯价格同比将上涨;
(3)销售电力及采购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预计发生额均减少,主要是调整相关交易为委托发电方式,相应增加煤气委托发电的发生额。
四、本次调整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协议内容和定价政策
1、《焦炭销售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预计2023年1月-12月甲方对乙方的销售量为140万吨。考虑2023年山西省焦炭市场的平均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预计2023年度销售单价为2,700元/吨(不含税价)。据此测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焦炭销售额为378,000万元。
2、《焦炉煤气销售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按照协议所述之产品单价计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焦炉煤气销售额为17,200万元。
3、《委托发电协议》
新泰钢铁委托公司利用其钢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等工业气体发电,交易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委托发电协议》确定的原则执行,该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至2023年12月31日。
(1)交易价格
双方同意以成本加成作为委托发电费用的定价原则,具体为:在公司上月平均发电成本基础上加成10%确定为本年度每月的委托发电费用结算价格。
(2)预计发生的交易额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预计2023年乙方委托甲方可发电量为65,000万度(与关联方钢铁系统生产工况和煤气热值相关,以实际发电量为准)。按照协议所述之委托发电费用计算,双方预计在2023年度发生的委托发电费为12,000万元。
(3)结算政策
与其他关联交易协议的结算方式一致,即:双方每月结算一次,并开具结算单,款项在当月先暂估收取,不晚于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月结算与付款,货款可采用现汇、承兑汇票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如果采用承兑汇票结算,则需支付承兑与现汇的差价)。
4、《电力销售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预计2023年1月-12月甲方对乙方提供55,000万度电量,按照目前的国网电价测算,预计2023年度甲方对乙方发生的电力销售额为26,500万元。
5、《高炉煤气采购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按照协议所述之产品单价计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向乙方发生的采购额为13,100万元。
6、《转炉煤气采购协议》
根据双方2023年的生产计划,按照协议所述之产品单价计算,双方预计2023年度甲方向乙方发生的采购额为3,400万元。
本次调整仅涉及上述事项,除此之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动。根据本次调整事项相应更新后的《关于公司二○二三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8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安泰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08证券简称:安泰集团编号:临2023-015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以现场与通讯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二○二三年四月十一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杨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关联董事王风斌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以七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三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二○二三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2023-017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山西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5日和7月23日与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签署了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项下贷款金额均为14,000万元,贷款期限均为22个月。截至目前,两份合同项下贷款余额均为13,970万元。鉴于两笔贷款即将到期,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同意公司向山西银行申请贷款展期11个月,展期金额分别为13,970万元,合同项下原担保措施相应延期。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展期协议等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8证券简称:安泰集团公告编号:2023-018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5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15:00至2023年5月15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0、12至2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至2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公司股东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的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15:00至2023年5月1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提交的文件包括: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若法人股东委托其他法人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由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当提交代理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以及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异地股东可于2023年5月11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介休市安泰工业区安泰集团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刘明燕
邮政编码:032002电话:0354-7531034传真:0354-7536786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8证券简称:安泰集团编号:临2023—01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共生产焦炭44.82万吨,销售44.99万吨,实现产品收入11.42亿元,平均售价为2,538.05元/吨(不含税);生产H型钢产品33.83万吨,销售30.65万吨,实现产品收入11.57亿元,平均售价为3,775.47元/吨(不含税)。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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