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5证券简称:中船防务公示序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4月21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广州海珠革新路137号船只商务大厦15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过半数执行董事一同举荐,此次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经理陈利平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采用当场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决议。大会集结、举办和表决方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6人,监事会主席向辉明老先生、非执行董事陈激老先生及任开江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5人,参加3人,职工监事张庆环老先生及李凯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3、企业董事长助理李志东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财务主管侯增全老先生出席此次股东会。
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根据视频会议系统方法出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企业与中船重工会计有限公司签定《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A股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企业与中船重工会计有限公司签定《2023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列席会议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二分之一之上投票数允许;本提案涉及到关联方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苏玉鸿、许琳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此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印证律师认为: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我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件名称
1、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定;
2、北京市盈科(广州市)法律事务所有关中船重工海洋与军事武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中船重工海洋与军事武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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