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6证券简称:和达科技公示序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浙江省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近日接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称“浙江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9号)(下称“《决定书》”),现就相关知识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具体内容
“浙江省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郭军、王亚平:
我区在日常管控中注意到,浙江省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存有未完全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下变动募资实际应用用途情况。
企业上述行为违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中国证监会公示[2022]15号)第六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相关规定。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军、董事长助理王亚平违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区确定对企业、郭军、王亚平各自采用出示警示函的监管具体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征信系统。大家要充分汲取教训,提升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标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方法,用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接到本认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日内向型我区递交书面形式整改方案。
假如对该监管对策不服气,能够在接到本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型中国证监会明确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在接到本认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型有地域管辖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行政复议与诉讼期间,以上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有关表明
认定书提到的企业在未完全履行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下变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情况,企业已落实进行相对应整改意见。主要内容参照公司在2023年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公司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整改报告公告》(公示序号:2023-006),于2023年3月18日公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1)、《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40号),于2023年4月4日公布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12),于2023年4月5日公布的《关于完成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13)。
公司及责任人员十分重视认定书中提到的一些问题,今后将严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品质,切实保障公司及众多股东利益。并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课程的学习,加强规范运作观念,避免该类事宜再次出现。
以上监管方案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安全管理主题活动,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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