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亚男
据《证券日报》新闻记者梳理,4月份至今(即4月1日至4月20日),沪深股市有12家公司新闻称董监高或者其亲属、持仓5%之上股东(下称“重要股东”)发生短线炒股。
针对导致短线炒股的主要原因,这些企业的通知中有表述是由于“操作失误”。对于此事,上海市明伦法律事务所王智斌侓师对《证券日报》新闻记者详细介绍:“短线炒股屡次发生,一方面体现出一部分上市企业董监高的规范意识冷漠,针对标准欠缺该有的心存敬畏,并且,因为现阶段正处于两市企业年报披露的潜伏期,短线炒股很容易使投资人对企业有关董监高减持的实际目地产生质疑。”
接纳《证券日报》媒体采访的专业人士还强调,“操作失误”根本无法变成短线炒股责任人员的背黑锅。
从短线炒股“一语成谶”的小细节来说,有的是涉嫌的重要股东积极汇报给企业,还有些公司股东对相关事宜并没有立即表明。
比如,新宏泰公司持股5%之上股东赵汉新曝出在今年4月12日买进公司股权100股,又在今年4月13日售出,组成短线炒股。公司认为,以上短线炒股个人行为系错误操作导致,不会有运用短线炒股或内幕消息买卖谋取权益的情况。
王智斌介绍说:“短线炒股带来的后果,是上市企业有权利收交管理层短线炒股造成的盈利,监督机构也对涉嫌管理层给予警告甚至惩罚。”
针对短线炒股,以上企业都表示未来将提升有关法律法规课程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中慎重确定,并把严格遵守《证券法》有关严禁短线炒股的相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北京市社科院研究员李凯觉得,短线炒股层出不穷,归根结底或是企业内部有关制度不完善,上市企业董监高或者其亲属、重要股东标准意识淡薄。除此之外,也存在极个别企业的“董监高”挺而走险,根据内线交易骗取巨额盈利。
针对避免短线炒股层面,浙江大学国际协同国际商学院数据经济和金融前沿研究核心联席会负责人、研究者盘和林告知《证券日报》新闻记者:“重要股东要提升遵纪守法观念;监督机构还需优化管控标准,强化问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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